中新网9月2日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2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大妈倒坐地索针对互联网上出现“大妈骑车被车门碰倒坐地索要1.5万”的骑车视频,经查是被车8月29日16时50分许,李某(男,门碰38岁)驾驶小客车在河西区学苑路边开车门时,天津通报与后方顺行的警方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骑车人陈某某(女,大妈倒坐地索69岁)倒地,骑车腿部轻微擦伤。被车交警现场依法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门碰在保险公司理赔员协助下,天津通报双方经协商,警方一次性赔偿陈某某医药费车辆维修费等1500元,大妈倒坐地索李某的骑车损失自行承担。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被车机动车临时停车,驾乘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在开车门前应仔细观察,其他车辆驾驶人或行人也要加强观察,发现有车辆开车门或减速停靠时,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危险发生。
图片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官方微博大妈骑车被车门碰倒坐地索要1.5万元?天津警方通报
大妈骑车被车门碰倒坐地索要1.5万元?天津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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